台中市國小普通班教師對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童支援服務的滿意度與需求之研究
台中市國小普通班教師對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童
支援服務的滿意度與需求之研究
彭崇瑋
台中市三田國小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中市國小普通班教師對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童所接受支援服務的滿意度與需求情形。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進行研究,研究對象為台中市國小普通班教師。有效問卷之整體回收率為80%。依研究結果得到結論如下:
一、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資源班學生支援服務為非常滿意且非常需要的程度,且對支
援服務的需求度高於滿意度達顯著差異。
二、性別、年齡、任教年資、任教區域以及不同學校規模等不同背景變項的國小普
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支援服務之滿意度無顯著差異;不同任教年段變項的
國小普通班教師,在「行政與教學」與「鑑定與評量」向度中,「低年級」與「中
年級」其滿意度高於「高年級」的教師且達顯著差異,而在整體量表中「低年
級」滿意度高於「高年級」的教師且達顯著差異;而在不同特教專業的國小普
通班教師,在整體及「行政與教學」向度中,「具普通教師資格,且曾修習過3
個(含)以上的特教學分」其滿意度高於「具普通教師資格,未曾修習過任何特
教學分教師」的教師且達顯著差異。
三、性別、年齡、任教年資、教學年段、教師特教專業背景以及任教區域等不同背
景變項的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支援服務之需求無顯著差異;不同學
校規模之工作背景變項的教師,在整體、「行政與教學」以及「諮詢與在職訓練」
向度中,「25-48班」的學校規模之教師其需求顯著高於「49班以上」的教師;
但在性別、年齡、任教年段、任教年資、特教專業背景等個人變項其需求之差
異未達顯著差異。
關鍵詞:資源班、支援服務、滿意度、需求
壹、緒論
身心障礙教育的發展與具有約兩千年的普通教育相較起來僅約四百年左右的歷史,追究其發展較慢的原因,與社會對身心障礙者的態度有相當大的關係(林寶貴,2012),而特殊教育的發展是由社會大眾一開始的排擠、歧視等不友善的氛圍,一直到最近的一個世紀才開始有所改變。Kirk, Gallagher, 和Anastasiow(2000)曾指出,在西方社會上對特殊兒童的負面、刻板印象約莫是在十九世紀後期開始有所改變,由於人權、受教權、生存權等權利的高漲,使得社會開始接納身心障礙兒童,認同該群體亦為有貢獻的社會成員之一。
近數十年來,身心障礙者的安置型態逐漸由傳統的隔離,逐步邁向回歸主流以及融合等無障礙的安置型態(林寶貴,1994)。教育部(1994)曾指出,所謂的「資源班」就是繼隔離式的特殊教育學校以及特教班後所興起的一種特殊教育安置措施。台中縣、市自民國九十九年升格且合併為直轄市,針對合併後的台中市研究者以「資源班」、「融合教育」等關鍵字進行文獻搜尋,僅有一篇「國小普通班教師接受學校融合教育支援服務情形之調查研究」之研究。
然而,融合教育與資源班兩者並非完全一致的概念,再加上欲瞭解合併後的台中市國小普通班教師對於支援服務的滿意與需求程度情形,故本研究的第一個研究動機即是透過對普通班教師進行所提供之支援服務的滿意與需求度調查研究,以瞭解支援服務現況與實際需求。
再者,滿意或需求程度會因不同的背景變項而有所差異,故將整理相關文獻後提出適當的背景變項,以瞭解不同背景變項對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支援服務滿意度的差異情形,此為第二個研究動機。
而研究目的為探討台中市國小普通班教師對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支援服務的滿意與需求程度與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對支援服務滿意與需求程度的差異情形。
貳、文獻探討
Pasanella和Volkmor在1977年所提出的特殊教育安置服務階層模式,在該模式中即出現了資源教室方案,也代表了資源班的安置型態的概念已經成型(林素貞,2009)。國內的國小資源班主要起始於民國六十九年,服務的障礙學生主要以學障和低成就的學生為主,而當時台北縣的新埔國小即為第一所成立資源班的國小。
資源班是採一部份時間的支援性特殊教育設施,所服務的對象為就讀普通班但在學業或行為上需要特殊協助的學生。目的在為普通班師生提供教學的支援,學生得以採在普通班的型式,使學生的學業、人際關係以及情意方面的發展德以正常化(黃麗娟、王振德,2003)。Harris 與 Schutz(1986)認為,理想的資源班應同時具有評量、諮詢、教學與在職訓練四項功能。
在普通班教師所面臨的教學困擾包含了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跟上進度、學習動機低落以及個別差異太大、不瞭解學生能力故在教學時相當吃力以及特教專業能力不足等(王慧娟,2012;童新玉,2013);在所需的支援需求建議上,Eloff與Kgwete(2007)曾指出,對融合班的教師來說,由於在教學中會面臨許多未知的挑戰,故提供多元的支援以及思考不同的方法是必要的。故在實際可提供的支援包含了設立校內專業諮詢人士(如:專業團隊與巡迴輔導教師)以提供校內教師諮詢等方式來改善以及提供普通班教師課程調整方式與問題行為等策略。
研究者搜尋近十年國內以身心障礙資源班研究主題之文獻得知,「課程與教學」與「行政支援」為資源班相關研究中相當受到重視的向度,其次依序為「安置與評量」、「諮詢與在職訓練」、「師資條件」等(如表1所示)。
表1:身心障礙資源班相關研究主題一覽表
研究者 |
研究對象 |
課程與教學 |
師資條件 |
專業人員 |
班級經營 |
安置與評量 |
行政支援 |
環境與設備 |
諮詢與在職訓練 |
吳珮華 (2005) |
普通班教師、 學生家長 |
● |
● |
|
|
● |
● |
|
|
邱惠暄 (2010) |
普通班教師 |
● |
|
● |
● |
● |
● |
|
● |
陳羿庭 (2009) |
普通班教師 |
● |
|
|
|
|
● |
|
● |
黃健榜 (2013) |
普通班教師 |
● |
|
|
|
● |
● |
|
● |
潘廣祐 (2006) |
普通班教師 |
● |
|
|
|
● |
● |
|
|
盧玉芳 (2011) |
普通班教師 |
● |
|
|
|
|
● |
|
● |
總計 |
6 |
1 |
1 |
1 |
4 |
6 |
0 |
3 |
依據表一所示,本研究將採「行政與教學」、「鑑定與評量」與「諮詢與在職訓練」三個向度作為主要研究的向度。
參、研究方法
一、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為一百零二學年度台中市公立國小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接受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服務的班級導師,問卷依山、海、屯與市區隨機發放,總回收率達87.36%,汰除掉不適當的問卷後,可得問卷有效率為80.30%(見表2)。
表2:正式問卷樣本回收情況摘要表
區域 |
發出 問卷 份數 |
收回 問卷 份數 |
有效 問卷 份數 |
問卷回收率 |
回收問卷可用率 |
|
屯區 |
47 |
41 |
39 |
87.23% |
82.98% |
|
山線 |
44 |
38 |
36 |
86.36% |
81.82% |
|
海線 |
58 |
43 |
39 |
74.14% |
67.24% |
|
市區 |
120 |
113 |
102 |
94.17% |
85.00% |
|
合計 |
269 |
235 |
216 |
87.36% |
80.30% |
|
「問卷回收率」與「問卷可用率」皆取至小數點後第一位;合計欄位則取至小數點後第二位
二、研究工具
研究者主要參酌教育部(2011)的「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原則」並結合學者研究等作為問卷編製依據,並透過專家效度、項目分析確立問卷之效度;在信度上則採Cronbach α確立內部一致性,其值為.936,問卷題號與題數見表3。問卷採4點量表,以1至4分為計分方式,分數越高代表該題項越滿意或越需要,反之則否。若平均值達3分以上,表示「非常滿意」與「非常需要」;若介於2~3分表示「中度滿意」與「中度需求」;2分以下,表示「低度滿意」與「低度需要」。
表3:問卷題號與題數一覽表
分量表名稱 |
題號 |
題數 |
行政與教學 |
1-1~1-18 |
18 |
鑑定與評量 |
2-1~2-5 |
5 |
諮詢與在職訓練 |
3-1~3-12 |
12 |
合計 |
|
35 |
肆、研究結果
一、普通班教師對不分類資源班身心障礙學生支援服務的滿意情形
(一)行政與教學之滿意情形
「行政與教學」向度共包含18題,各題得分的平均數範圍介於3.19分至3.62分間,滿意的程度為非常滿意。而在該的向度中滿意度最高的前三題依序為「資源班教師掌控並記錄學生的學習成效」、「依據特殊教育法規定,擬定並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和「依據身心障礙學生的需求及現況進行排課」。
(二)鑑定與評量之滿意情形
「鑑定與評量」向度共包含5題,各題得分的平均數範圍介於3.45分至3.62分間,滿意的程度為非常滿意。而在「鑑定與評量」的向度中滿意度最高的前三題依序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進行篩選、鑑定、安置、轉介等服務」、「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校內評量時的相關支援服務(如:報讀服務、放大試卷)」和「提供普通班教師鑑定後的結果,並依照結果給予輔導建議」。
(三)諮詢與在職訓練之滿意情形
「諮詢與在職訓練」的向度中共包含12題,各題得分的平均數範圍介於3.01分至3.50分間,滿意的程度為非常滿意。而在該向度中滿意度得分的前三名分別為「針對學生行為與普通班教師進行聯繫」、「針對學生學習成效與普通班教師進行聯繫」和「能協助辦理校內特教知能研習活動」。
(四)整體滿意度之情形
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資源班學生支援服務整體滿意度的總分平均數為117.63,標準差為13.59,如表4所示:
表4: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童支援服務滿意度之得分情形統計表 N=216
支援服務向度 |
題數 |
向度總分平均數 |
標準差 |
向度各題得分平均數 |
排序 |
行政與教學 |
18 |
61.00 |
7.04 |
3.39 |
2 |
鑑定與評量 |
5 |
17.52 |
2.23 |
3.50 |
1 |
諮詢與在職訓練 |
12 |
39.11 |
5.57 |
3.26 |
3 |
整體 |
35 |
117.63 |
13.59 |
3.36 |
|
由表4可知,各向度各題得分平均數由高至低為:「鑑定與評量」、「行政與教學」、「諮詢與在職訓練」,整體與各向度的滿意程度為非常滿意。
二、普通班教師對不分類資源班身心障礙學生支援服務的需求情形
(一)行政與教學之需求情形
「行政與教學」向度中各題得分的平均數範圍介於3.37分至3.66分間,需求的程度落為非常需要,而需求最高的前三題依序為共列第一的「依據身心障礙學生的需求及現況進行排課」以及「教導學生使用有效的學習策略進行學習」;而「資源班教師掌控並記錄學生的學習成效」則列於該向度的第三位。
(二)鑑定與評量之需求情形
「鑑定與評量」向度中各題得分的平均數範圍介於3.51分至3.67分間,需求的程度亦落在非常需要。由排序可得知,需求最高的前三題依序為「提供普通班教師鑑定後的結果,並依照結果給予輔導建議」、「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進行篩選、鑑定、安置、轉介等服務」和「適時調整身心障礙學生的評量方式(如:語障學生的口說測驗可採書寫測驗取代)」。
(三)諮詢與在職訓練之需求情形
在「諮詢與在職訓練」向度中各題得分的平均數範圍介於3.28分至3.66分間,需求的程度為非常需要。由排序可得知,需求最高的前三題依序為「提供普通班教師身心障礙學生輔導策略,因應學生的行為問題」、「提供普通班教師身心障礙學生輔導策略,因應學生的情緒問題」和「針對學生行為與普通班教師進行聯繫」。
(四)整體需求度之情形
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資源班學生支援服務整體需求度的總分平均數為123.39,標準差為12.78,如表5所示:
表5: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童支援服務需求度之得分情形統計表 N=216
支援服務向度 |
題數 |
向度總分平均數 |
標準差 |
向度各題得分平均數 |
排序 |
行政與教學 |
18 |
63.75 |
6.92 |
3.54 |
2 |
鑑定與評量 |
5 |
17.92 |
2.36 |
3.58 |
1 |
諮詢與在職訓練 |
12 |
41.73 |
5.13 |
3.48 |
3 |
整體 |
35 |
123.39 |
12.78 |
3.53 |
|
由表5可知,各向度各題得分平均數由高至低為:「鑑定與評量」、「行政與教學」、「諮詢與在職訓練」,整體與各向度的需求程度為非常需要。
三、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支援服務滿意與需求度之差異分析
(一)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童支援服務的整體滿意與需求度差異情形
各向度與整體的需求度皆高於滿意度,而其中差異情形的排序由高到低為「諮詢與在職訓練」、「行政與教學」以及「鑑定與評量」,差異情形越大表示需求與滿意度的落差越大,如表6所示:
表6: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童支援服務滿意與需求度差異情形t檢定摘要表 N=216
支援服務向度 |
題數 |
需求度 |
滿意度 |
t值 |
P值 |
||
得分 平均數 |
標準差 |
得分 平均數 |
標準差 |
||||
行政與教學 |
18 |
63.75 |
6.92 |
61.00 |
7.04 |
5.04*** |
.000 |
鑑定與評量 |
5 |
17.92 |
2.36 |
17.52 |
2.23 |
2.32*** |
.022 |
諮詢與在職訓練 |
12 |
41.73 |
5.13 |
39.11 |
5.57 |
5.78*** |
.000 |
整體 |
35 |
123.39 |
12.78 |
117.63 |
13.59 |
5.55*** |
.000 |
***p<.001
(二)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童各向度支援服務的滿意與需求度差異情形
在各支援服務向度中,滿意與需求度各題差異情形經t檢定後,各向度得分前三名如表7所示:
表7: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童支援服務滿意與需求度各題差異情形t檢定摘N=216
支援向度與題目 |
需求度 |
滿意度 |
t值 |
顯 著 性 |
||||||||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
|||||||||
一、行政與教學 |
|
|
|
|
|
|
||||||
2.能依據學生能力編擬適性的教材 |
3.59 |
0.60 |
3.34 |
0.64 |
4.83*** |
.000 |
||||||
7.教導學生使用有效的學習策略進行學習 |
3.66 |
0.55 |
3.38 |
0.60 |
5.84*** |
.000 |
||||||
13.提供安置在普通班的身心障礙學生適性的輔導 |
3.65 |
0.56 |
3.38 |
0.63 |
5.41*** |
.000 |
||||||
二、鑑定與評量 |
|
|
|
|
|
|
||||||
3.提供普通班教師鑑定後的結果,並依照結果給予輔導 建議 |
3.67 |
0.53 |
3.48 |
0.59 |
4.10*** |
.000 |
||||||
4.適時調整身心障礙學生的評量方式(如:語障學生 的口說測驗可採書寫測驗取代) |
3.56 |
0.58 |
3.47 |
0.58 |
2.10* |
.037 |
||||||
三、諮詢與在職訓練 |
|
|
|
|
|
|
||||||
2.提供普通班教師身心障礙學生輔導策略,因應學生的行為問題 |
3.66 |
0.52 |
3.26 |
0.66 |
7.57*** |
.000 |
||||||
9.提供普通班教師身心障礙學生輔導策略,因應學生的情緒問題 |
3.63 |
0.54 |
3.29 |
0.66 |
5.98*** |
.000 |
||||||
10.提供參與教學觀摩的機會,增進特教專業知能(如:提供教學策略、如何協助學生參與原班課程) |
3.38 |
0.64 |
3.01 |
0.68 |
6.31*** |
.000 |
||||||
***p<.001
四、不同背景變項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支援服務滿意度之探討
性別、年齡、任教年資、任教區域以及學校規模等背景變項,在全量表、「行政與教學」、「鑑定與評量」以及「諮詢與在職訓練」等均未達顯著水準(p>.05),意即台中市國小普通班教師不論性別、年齡、任教年資、任教區域以及學校規模為何,對身心障礙學生支援服務滿意度而言沒有顯著的不同。
不同任教年段之國小普通班教師對支援服務的滿意度在「諮詢與在職訓練」向度中未達顯著水準。
表8:不同任教年段之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童支援服務滿意度分析摘要表 N=216
支援 服務 向度 |
任教 年段 |
人數 |
平均 數 |
標準 差 |
變異數分析 |
|||||
變異 來源 |
離均差 平方和 |
自由度 |
均方 |
F值 |
事後比較 |
|||||
行 政 與 教 學 |
(1)低年級 |
63 |
62.62 |
6.31 |
組間 |
568.96 |
2 |
284.48 |
6.01** |
(1)>(3) |
(2)中年級 |
77 |
61.81 |
6.11 |
組內 |
10091.04 |
213 |
47.38 |
|
(2)>(3) |
|
(3)高年級 |
76 |
58.84 |
7.99 |
總和 |
10660.00 |
215 |
|
|
|
|
總和 |
216 |
61.00 |
7.04 |
|
|
|
|
|
|
|
鑑 定 與 評 量 |
(1)低年級 |
63 |
18.03 |
1.97 |
組間 |
43.28 |
2 |
21.64 |
4.48* |
(2)>(3) |
(2)中年級 |
77 |
17.68 |
2.12 |
組內 |
1028.61 |
213 |
4.83 |
|
(1)>(3) |
|
(3)高年級 |
76 |
16.95 |
2.44 |
總和 |
1071.88 |
215 |
|
|
|
|
總和 |
216 |
17.52 |
2.23 |
|
|
|
|
|
|
|
整 體 |
(1)低年級 |
63 |
120.78 |
12.63 |
組間 |
1868.86 |
2 |
934.43 |
5.26** |
(1)>(3) |
(2)中年級 |
77 |
118.86 |
11.66 |
組內 |
37843.52 |
213 |
177.67 |
|
|
|
(3)高年級 |
76 |
113.78 |
15.33 |
總和 |
39712.37 |
215 |
|
|
|
|
總和 |
216 |
117.63 |
13.59 |
|
|
|
|
|
|
**p<.01
在整體量表、「行政與教學」以及「鑑定與評量」的F值均達顯著差異,接著進行事後比較分析,結果在「行政與教學」以及「鑑定與評量」上,「低年級」與「中年級」的國小普通班教師對支援服務的滿意度顯著高於「高年級」;此外,在整體量表中則顯示「低年級」的國小普通班教師對支援服務的滿意度顯著高於「高年級」(詳見表8)。
在不同特教專業背景之國小普通班教師對支援服務的滿意度,在「諮詢與在職訓練」向度中未達顯著水準。
表9:不同特教專業背景之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童支援服務滿意度分析摘要N=216
支援 服務 向度 |
特教專業背景 |
人數 |
平均 數 |
標準 差 |
變異數分析 |
|||||||||||||||
變異 來源 |
離均差 平方和 |
自由度 |
均方 |
F值 |
事後比較 |
|||||||||||||||
行 政 與 教 學 |
(1)具普師資格及合格正式特教教師資格 |
17 |
59.18 |
8.23 |
組間 |
693.84 |
3 |
231.28 |
4.92** |
(2)>(4) |
||||||||||
(2)具普師資格,且曾修習過3個(含)以上的特教學分 |
123 |
62.49 |
6.46 |
組內 |
9966.16 |
212 |
47.01 |
|
|
|||||||||||
(3)具普師資格,曾修習過特教學分,但未達3學分 |
25 |
60.28 |
6.89 |
總和 |
10660.00 |
215 |
|
|
|
|||||||||||
(4)具普師資格,未曾修習過任何特教學分教師 |
51 |
58.37 |
7.28 |
|
|
|
|
|
|
|||||||||||
總和 |
216 |
61.00 |
7.04 |
|
|
|
|
|
|
|||||||||||
整 體 |
(1)具普師資格及合格正式特教教師資格 |
17 |
114.76 |
14.74 |
組間 |
1995.37 |
3 |
665.12 |
3.74* |
(2)>(4) |
||||||||||
(2)具普師資格,且曾修習過3個(含)以上的特教學分 |
123 |
120.20 |
12.81 |
組內 |
37717.00 |
212 |
177.91 |
|
|
|||||||||||
(3)具普師資格,曾修習過特教學分,但未達3學分 |
25 |
115.72 |
13.84 |
總和 |
39712.37 |
215 |
|
|
|
|||||||||||
(4)具普師資格,未曾修習過任何特教學分教師 |
51 |
113.31 |
13.88 |
|
|
|
|
|
|
|||||||||||
總和 |
216 |
117.63 |
13.59 |
|
|
|
|
|
|
|||||||||||
*p<.05 **p<.01
在整體量表與「行政與教學」的F值均達顯著差異,進行事後比較分析可得在「行政與教學」以及整體量表上,「具普通教師資格,且曾修習過3個(含)以上的特教學分」的國小普通班教師對支援服務的滿意度顯著高於「具普通教師資格,未曾修習過任何特教學分教師」(如表9所示);而在鑑定與評量的向度中雖達顯著水準,但經事後比較分析後發現,各特教專業背景之組間的教師滿意度未達顯著差異。
五、不同背景變項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支援服務需求度之探討
性別、年齡、任教年段、任教年資、特教專業背景以及任教區域等背景變項,不論是在全量表、「行政與教學」、「鑑定與評量」以及「諮詢與在職訓練」等向度中均未達顯著水準(p>.05),意即合併後的台中市國小普通班教師不論性別、年齡、任教年段、任教年資、特教專業背景以及任教區域為何,對身心障礙學生支援服務需求而言沒有顯著的不同。
而在學校規模的背景變項上,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童支援服務需求度如表10所示:
表10:不同學校規模之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童支援服務需求度分析摘要表 N=216
支援 服務 向度 |
學校 規模 |
人數 |
平均數 |
標準差 |
變異數分析 |
|||||
變異 來源 |
離均差 平方和 |
自由度 |
均方 |
F值 |
事後比較 |
|||||
行 政 與 教 學 |
(1)24班 以下 |
58 |
63.55 |
7.22 |
組間 |
395.48 |
2 |
197.74 |
4.26* |
(2)>(3) |
(2)25-48班 |
108 |
64.89 |
6.05 |
組內 |
9887.51 |
213 |
46.42 |
|
|
|
(3)49班 以上 |
50 |
61.50 |
7.84 |
總和 |
10283.00 |
215 |
|
|
|
|
總和 |
216 |
63.75 |
6.92 |
|
|
|
|
|
|
|
諮 詢 與 在 職 訓 練 |
(1)24班 以下 |
58 |
41.34 |
5.15 |
組間 |
229.76 |
2 |
114.88 |
4.51* |
(2)>(3) |
(2)25-48班 |
108 |
42.67 |
4.80 |
組內 |
5427.12 |
213 |
25.48 |
|
|
|
(3)49班 以上 |
50 |
40.14 |
5.44 |
總和 |
5656.88 |
215 |
|
|
|
|
|
總和 |
216 |
41.73 |
5.13 |
|
|
|
|
|
|
整 體 |
(1)24班 以下 |
58 |
122.52 |
13.715 |
組間 |
1560.554 |
2 |
780.28 |
4.95** |
(2)>(3) |
(2)25-48班 |
108 |
125.81 |
11.634 |
組內 |
33574.779 |
213 |
157.63 |
|
|
|
(3)49班 以上 |
50 |
119.18 |
13.069 |
總和 |
35135.333 |
215 |
|
|
|
|
總和 |
216 |
123.39 |
12.784 |
|
|
|
|
|
|
*p<.05 **p<.01
在學校規模的背景變項中,整體量表、「行政與教學」以及「諮詢與在職訓練」的F值均達顯著差異,接下來進行事後比較分析,分析後可得在整體量表、「行政與教學」以及「諮詢與在職訓練」這些向度上,「25-48班」的學校規模之國小普通班教師對支援服務的需求顯著高於「49班以上」的需求。
伍、結論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進行研究,並以自編問卷為研究工具,目的為瞭解台中市國小普通班教師對不分類身心障礙學生之支援服務的滿意與需求程度。綜合上述研究結果,歸納出以下結論:
一、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資源班學生支援服務為非常滿意且非常需要的程度,且對支
援服務的需求度高於滿意度達顯著差異。
二、性別、年齡、任教年資、任教區域以及不同學校規模等不同背景變項的國小
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支援服務之滿意度無顯著差異;不同任教年段變項
的國小普通班教師,在「行政與教學」與「鑑定與評量」向度中,「低年級」與
「中年級」其滿意度高於「高年級」的教師且達顯著差異,而在整體量表中「低
年級」滿意度高於「高年級」的教師且達顯著差異;而在不同特教專業的國小
普通班教師,在整體及「行政與教學」向度中,「具普通教師資格,且曾修習過
3個(含)以上的特教學分」其滿意度高於「具普通教師資格,未曾修習過任何特
教學分教師」的教師且達顯著差異。
三、性別、年齡、任教年資、教學年段、教師特教專業背景以及任教區域等不同背
景變項的國小普通班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支援服務之需求無顯著差異;不同學
校規模之工作背景變項的教師,在整體、「行政與教學」以及「諮詢與在職訓練」
向度中,「25-48班」的學校規模之教師其需求顯著高於「49班以上」的教師;
但在性別、年齡、任教年段、任教年資、特教專業背景等個人變項其需求之差
異未達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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